2015年8月12日晚上,发生在天津港的危化品爆炸事故,震惊了我们,震惊了世界,数百人的伤亡,数百亿的财产损失,爆炸区周边带来的环境污染后果不敢想象。相隔仅数日淄博桓台县一化工厂又发生爆炸。如此灾难性事故近年来频频发生,是什么让危化品成为人人谈虎色变的“定时炸弹”?根据国家危化品目录,现在册危险化学品近三千中,而且大部分是我们身边经常接触到的,我们对他们了解吗?我们知道他们在什么条件下会变成伤害我们的“定时炸弹”吗?一个个疑问体现了当下世人对危化品了解的缺失,灾难后的追责,改变不了既成的事实,灾难前的未雨绸缪才是我们最需要的。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我们单位接触危化品的频率高于其他行业,所以我们对危化品的了解也比平常人深入,危化品本身的危险性是可以在正确的对待下变成可以为人使用工业原料。只有正确的对待它、认识它才能不让灾难发生。
其实国家针对危化品的法律法规比较齐全,发生的灾难也都是可以避免的,主要还是由于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麻痹大意有很大关系。国家对危化品经营有专门的许可证,危化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仓库选址、规格、仓管人员资质、危化品进出登记、跟踪制度都有明确规定,危化品的运输、使用也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由于工作中经常接触危化品,公司对危化品培训也比较多,了解了一些简单的危化品伤害救治方法,希望对看到此文章的您有所帮助:
1.置神志不清的伤员要防止气道梗塞,呼吸困难时要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立即进行胸外心肺挤压;
2.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镜污染时,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4.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变温;复温方法彩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30分钟内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皮肤弄破,以防感染;
5.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大量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不要任意把水泡弄破,避免伤面污染。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6.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有必要进行洗胃;
7.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治疗;
综上所述,大家都应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搞好安全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前提保障。特别是我们清洗行业,接触危化品频率更高,安全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搞好安全生产,首先要向职工负责,向企业负责,向国家负责,给企业职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必须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上,从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从管理手段和措施等方面,都应当有一个新思路、新要求和新目标,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去,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安全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加强防范措施,提高安全保障。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这项工作只能加强,决不能丝毫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们始终把这一点作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尾责任制。针对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于重点要害部位,我们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